变更名字的手续如下:
1、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开一张证明,关于本人有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记录的证明,还要带上户口本、身份证,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;
2、拍好两张本人一寸的照片,到当地派出所领取,并正确填写两张《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》;
3、将填好的《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》给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,并请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证明。在校生或有单位的,需要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证明;
4、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,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相关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,需要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,才算办理完毕,即可办理新的身份证。
》》》相关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条例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
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